直接退運貨物退運手續怎么辦理?
1.直接
退運貨物的含義是什么?
答:直接退運貨物是指進口貨物收貨人、原運輸工具負責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統稱當事人)在有關貨物進境后、辦結海關放行手續前,因海關責令或有正當理由獲準退運境外的貨物。拓昊進出口報關團隊退港貨進口代理,進口退運手續代理,進出口報關找拓昊,更專業,更安全,更省心。
2.直接退運貨物的退運手續怎么辦理?
(1)在貨物進境后、辦結海關放行手續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海關申請辦理直接退運手續。
答:拓昊進出口報關團隊整理具體如下。
①因國家貿易管理政策調整,收貨人無法提供相關證件的。
②屬于錯發、誤卸或者溢卸貨物,能夠提供發貨人或者承運人書面證明文書的。
③收發貨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退運,能夠提供雙方同意退運的書面證明文書的。
④有關貿易發生糾紛,能夠提供法院判決書、仲裁機構仲裁決定書或者無爭議的有效貨物所有權憑證的。
⑤貨物殘損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能夠提供國家檢驗檢疫部門根據收貨人申請而出具的相關檢驗證明文書的。
2)貨物進境后、辦結海關放行手續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關責令當事人將進口貨物直接退運境外。
答:拓昊進出口報關團隊整理具體如下。
①進口國家禁止進口的貨物,經海關依法處理后的。
②違反國家檢驗檢疫政策法規,經國家檢驗檢疫部門處理并且出具“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或者其他證明文書后的。
③未經許可擅自進口屬于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經海關依法處理后的。
④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應當責令直接退運的其他情形
(3)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及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進口貨物的直接退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直接退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海關進口貨物直接退運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4)下列情況不適用本監管方式。
答:拓昊進出口報關團隊整理具體如下。
①放行后的進口貨物退運出境,監管方式為“退運貨物”。
②進口轉關貨物在進境地海關放行后,當事人申請辦理退運手續的,應當按照一般退運手續辦理。
3.涉及直接退運貨物的相關管理規定有哪些?
答:拓昊進出口報關團隊整理具體如下。
(1)辦理直接退運手續的進口貨物未向海關申報的,當事人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貨物直接退運表”及證明進口實際情況的合同、
INVOICE、裝箱清單、提運單或者載貨清單等相關單證證明文書,按照《海關進口貨物直接退運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制報關單,辦理直接退運的申報手續。
(2)辦理直接退運手續的進口貨物已向海關申報的,當事人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貨物直接退運表”、原報關單或者轉關單及證明進口實際情況的合同、INVOICE、裝箱清單、提運單或者載貨清單等相關單證、證明文書,先行辦理報關單或者轉關單刪除手續。
(3)責令進口貨物直接退運的,由海關根據相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書,向當事人制發“海關責令進口貨物直接退運通知書”。
(4)當事人收到“海關責令進口貨物直接退運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應當按照海關要求向貨物所在地海關辦理進口貨物直接退運的申報手續
5)當事人辦理進口貨物直接退運申報手續的,除另有規定外,應當先行填寫出口報關單,向海關申報,然后填寫進口報關單辦理直接退運申報手續,進口報關單應當在“關聯報關單”欄填報出口報關單號。
(6)由于承運人的責任造成貨物錯發、誤卸或者溢卸的,當事人辦理直接退運手續時可以免于填制報關單
(7)進口貨物直接退運應當從原進境地口岸退運出境。由于運輸原因需要改變運輸方式或者由另一口岸退運出境的,應當經由原進境地海關批準后,以轉關運輸方式出境。
(8)對海關已經確定布控、查驗或者認為有走私違規嫌疑的貨物,不予辦理直接退運。布控、查驗或者案件處理完畢后,按照海關有關規定處理。